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

邏輯與修辭


• 文章也好、談話也好,語言表達的兩大構成要素,即為「邏輯」與「修辭」。
「邏輯」造骨,「修辭」長肉。

• 賦予「修辭」空間的,正是「邏輯」。

• 「坐」「請坐」「請上坐」這三句表現的差異,主要反映在「修辭」問題上。
因為三者皆不脫離「招呼對方坐下」的思考主軸。
僅管不同的表現形式,一定會造成不同的意義(差異或許非常微小),但如果不偏離主軸、不與主軸背道而馳、不造成矛盾,我們還是可以把這三者放在同一個邏輯下處理。

• 與此相對地,「屢戰屢敗」和「屢敗屢戰」這兩句表現的差異,則屬於「邏輯」問題。
因為兩者表達的是兩條完全相反的思考路徑。

• 「誤譯」的討論權限,應該只到「邏輯」問題為止。

• 譯者的「修辭」空間,一樣要受到原文「邏輯」的規範。
換句話說,斟酌何種表現形式最貼近原文的邏輯、最能忠實傳達原文邏輯的處理過程,就是「修辭」。

• 「修辭」的單位,小至單詞、大至整個段落,甚至整篇文章。

• 「邏輯」與「修辭」不是專屬於翻譯學的。
我們平常生活中,只要是要用到語言(包括書面和口頭)表達的場合,腦中隨時都在處理這兩樣東西:「思考的脈絡為何」與「該如何表達」。
「邏輯」不嚴謹的話,講話沒重點、易岔題、易自相矛盾。
「修辭」不高竿的話,講話不好聽、不吸引人、不易引起共鳴。

• 翻譯非原創,所以譯者在處理「邏輯」與「修辭」時的權限,會比原作者來得受限。
但權限再小,責任依舊難逃。缺一即不成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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